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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涉案金额1200余万 律师辩护成功获刑12年
作者:韩翔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量:0
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郑某对外谎称自己哥哥开典当行,需要大量资金周转,能获得高额回报,以月息3%~6%的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将信用卡交其套现、抵押房屋贷款、蚂蚁借呗、小额贷款等方式,共吸收17名被害人4000余万。郑某将集资所得除借旧换新、归还本息外,用于购买房产、投资高风险股票、黄金并挥霍,至案发尚有1200万未能归还。
杨建莉、李楠律师接受委托后,经多次会见、阅卷,主张郑某构成自首,且犯罪金额远低于起诉金额,于是检方申请了鉴定人出庭说明情况,足以证明检方起诉证据不足。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其构成自首,并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