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北京律师 > 信之源律所律师主页 > 律师文集 > 文集详情
律师信息

民法典下夫妻离婚股权如何分割

作者:信之源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8 浏览量: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民的家庭财产也多样化,存款、房产、股票、车辆等成为普通家庭的标配,同样,财产存在的多样化也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离婚财产带来较大的困难,尤其是公司设立的普遍化,在办理离婚案件时,股权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离婚案件中。那么,民法典施行之后,夫妻离婚股权如何分割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经查阅相关案例,除双方协商解决的外,绝大部分涉及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均是按照股权比例平均分割,即夫妻一人一半。也有部分公司股权稍微向公司付出比较多的乙方倾斜比例稍多一些。

也有部分案例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投资公司股权的做了婚内财产约定签订了协议,明确股权在谁名下,其财产归谁所有,这种情况下一般在离婚时法院无需分割,直接按照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归其所有即可。

另外,有些夫妻婚姻期间股权登记比例比较随意,如在登记股权时,同一公司男方占比90%,女方占比10%,这种情况下,男女离婚时一般都会进行分割。并不会判决各自股权归各自所有。


信之源律所律师

信之源律所律师

服务地区: 北京-北京

服务时间:08:00-23:00

律所机构: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

153-1345-1109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