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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离婚净身出户逃避债务怎么办

作者:信之源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1-08-20 浏览量:0

债务人通过离婚净身出户来逃避债务,是常见的一种赖账手段。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债权人赢得诉讼,债务人也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下面北京借贷律师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债务人离婚净身出户逃避债务,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如果债权人遇到债务人离婚净身出户逃避债务,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

债务人在拖欠债务期间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将共有财产或个人财产处置给离婚的配偶一方。债务人系明知尚拖欠债权人债务未还,却仍在离婚将所有的财产分割给他人,该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可以债务人及其原配偶为被告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要求撤销该财产处置行为。确认该债务人财产份额,之后对个人财产、共有财产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措施。

但如果该财产为不可分的共有财产(如房屋)经债权人确认的再行协议分割或提起析产诉讼,之后需要对该财产进行整体拍卖,对所得价款按照分割再行分配,对债务人享有的部分价款进行执行。

如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诉讼,则执行法院可以执行共有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第三百零九条区分出被的债务人所享有的份额予以执行,对不可分的共有财产进行整体变价。即便登记债务人原配偶个人名下,也为债务人所享有的共有份额也为可供执行的财产。需注意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应予以保障。

律师提醒: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有时间限制,其依据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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